对一些最近发生的危机广告事件进行跟踪观察和研究时,不要迷信危机广告,强调了一个新的观点,即危机在特定的情况下,暂时沉默应对可能是最好的方法。 我把这个方法总结成“沉默”式的危机宣传活动。但是也有人说沉默不是“万能的办法”,那么下面我们一同看看吧。
1、组织面临的危机损害点在整个危机事件中相对非主要矛盾的位置。例如:在苏享茂自杀事件中,很多人对当事人妇女翟某进行了深刻的搔爬和谩骂,世纪佳缘所面临的指责,是次要矛盾的位置。
在这种情况下,“沉默”的应对策略,让人觉得“天塌下来有很大的支持”,是让主要受害点的群众指责“正在飞一段时间”。
2、危机根源的内容实际上得到有力支持,在企业的组织和运营中不能被切断或剥离。根据上面的事件说,老板直接雇佣和嘉园缺乏信息检查的问题属于企业,即使是行业在业务运作上也有很强的支持,暂时无法分开。
在这种情况下,组织的任何声音都会显得苍白无力,但它会吸引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怀疑,并增加公众对组织业务的批评。批评的内容与组织的生存密切相关,短期内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从而导致危机所面临的伤害点,由非主矛盾演化成为主要矛盾,只会对企业造成重大的影响。
3、组织为了积极应对危机可以调动资源,不符合想要达成的诉求力。 换句话说,积极应对危机宣传活动的成本远远高于应对“沉默”,对组织造成了损害。
要知道,应对危机公关是场消耗战,尤其是对那些中小型公司或公关资源相对不足的组织,在应对特定危机时,稀缺的资源越发显得珍贵。不能审时度势而盲目发声,非但使资源提前被过度消耗,如果于事无补,甚至还会让组织陷入更严重的危机之中的话,不如先节约点“弹药”,在更重要的时候去发挥更有意义的作用。
毕竟,长期应对“沉默”后,修复危机是必不可少的,节约的“弹药”用于危机修复,广告的ROI效果可能更好。
需要强调的是,“沉默”危机公关是“一切法律不能改变,一切变化只能改变”的品牌传播原则的具体体现。这是一种灵活的响应策略,当一个组织在不确定的时代遇到危机时,它可以动态地定制组织的具体情况。
那么,应该明确认识到,这种应对措施不是普遍的适用性和长期的适用性,而是在特定时间的适当行动。 因此,这是“权利沉默”的危机宣传,与其他任何危机宣传的应对行为一样,不能改变组织业务经营的原罪属性,组织的价值观也不能产生本质的修正。 必须以服从组织整体运营和宣传战略的必要为前提。危机宣传的基础战略和完全的构成,不是危机宣传的“万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