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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情和舆情间的窗户纸

发表时间:2023-03-10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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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南京“因两男童打闹致一方受伤,家长上门处理时,打男童推老人被刑拘”的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据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通报,鲁某某因当天上午其儿子在幼儿园与同班男童争抢玩具时被对方戳破头皮,到对方家中讨要说法。期间,鲁某某情绪激动,用手击打该男童面部,致其仰面倒地。该男童祖父祖某某先后持塑料椅、大椅与鲁某某发生肢体冲突,被鲁某某推倒致腿部骨折。

  关于此事不去讨论双方的是非对错,只想聊聊实情和舆情间的那层窗户纸,一旦捅破,对于应对处置,后续处理和各方压力带来的风险和变化。

  在事件仅在实情处置时,是单纯法律层面的问题,本来两个幼童间的纠纷,因为被打幼童的家长一时冲动动手打人,让矛盾升级,不仅造成了对方幼童和老人受伤,自己也将被依法处理。事实清楚,无非是根据双方的意愿和法律规定,推进处理即可。

  但当实情发展为舆情,一起个案就成为了一个社会话题,法律和教育问题交织,是非对象因果得失,多个视角多方态度,角色站队观点对冲,无形中,事件本身成为次要,由此带来话题争讨中的情绪走向和价值取向成为更关键的因素,这已超出了原本事件处置的范畴。由此,引导出今天讨论的问题,实情和舆情的窗户纸怎么防被破,破了之后该怎么办?

  仅在实情处理阶段,是在密闭小房间里,由主管主责部门主导下,涉事各方正襟危坐亲自接受调查,按照查事实定责任的单线条逻辑,依法依规处理即可。

  当实情发展为舆情,则是在大广场上接受公众围观的评判,聚光灯放大镜,放大某个细节,追究每个疑问,八面来风危机四伏。

  舆情处理,则是在热度环境下,争取大多数人对处理过程认可和对处理结果的评价,这难度就是从中考到了高考,舆论场上永远做不到人人满意。

  舆情则是不断加温回火的过程,不确定性因素增加话题变量,热度越高,观点差异引发的情绪越激动,更难以理服人。

  当事方为维护自身利益,施压处理部门而对外透露;第三方偶然获得事件线索资料,出于公益或造话题等原因上网公布;主责处理部门之一出于缓解自身压力,将某一阶段或某一方面工作对外答复或发布;新闻媒体线索追踪的采访报道。

  这些都是捅破窗户纸的方式之一,在信息公开、自媒体发布易如反掌的传播条件下,窗户纸显得十分脆弱。

  但也不是破了窗就能形成舆情,实情成为舆情有着客观规律,至少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实情中的涉事某方一定存在显而易见的利益受损情况,才会有相应的追责索赔讨说法的需要,且这种伤害能够获得特定群体的感同身受,引发同情和关注。

  一般而言毫无争议的事实是不存在的,要么是起因不明,要么是过程中盲区断点,要么是结局走势不清,发生了什么事,因何发生,如何处理,这是公众最基本的好奇和疑问。

  舆情总有刺激到公众的芒刺,成年男子打小孩引发的未成年人保护话题,入室打老人引发的家庭安全话题,熊孩子惹事怎么办的教育话题,双方动手谁承担责任的法律话题,各种话题的出现,均源自“眼见为实”的视频,打小孩的一巴掌,老人轮起来的椅子,推翻老人的一跟头,三个动作就是此舆情中刺激点,既吸引到公众眼球,激起不同的人关心愤怒同情或质疑,才有了出于不同角度的提问和关切。

  事件越快处理,自然越能缓解公众焦虑,但舆情热度越高,主责部门要考虑的因素和受到的影响也就越大,越要把工作做细做全,越不敢走简单程序,迅速和准确就是相对矛盾的。同时,处理结果的轻重,最容易形成又一次的舆情讨论峰值。轻了是和稀泥,重了是矫枉过正不近人情,怎么做也都有压力。

  要由更有决策权的领导牵动,由处置经验和处置资源更丰富的部门来接手处理,不能仍然放在原有的层面处理,毕竟舆情中,原本的处置方也是舆情波及的一部分。

  舆情应对中没有哪家能单打独斗,也没有哪家能独善其身,涉及到的部门不能只关注自身利益,而忽视整体的处理效果,都向前一步才可能获得更好的结果,袖手旁观或者是只扫自家门前雪都是短视。

  原本事件调查核清关键环节即可,但在舆情中,就得把前因后果都查清,减少盲区才能减少未知的风险点,把该做的都做了,把规定的程序都完成,是应对的前提条件。

  舆情带来的影响对于当事双方更加明显,舆情压力面前,事主情绪波动大,要防止再发生意外情况。

  要密切关注网络动态,不实信息对公信力的伤害是最直接的,实情要处理好,对谣言也不能漠视,该辟谣辟谣,该处理处理,舆情处置才能到位。

  在短时间内发生类似的情况,很容易提升风险指数,不同案事件间的处置对比,事件频发带来的公众不满情绪,都会让舆情应对更复杂更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