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检察院根据《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要求,制定了《根河市人民检察院涉检网络舆情防范与处置实施办法》,引导全院干警从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高度,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学习党史活动,从自身做起,从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和每一个细节做起。在坚持“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多方联动,分级控制;适时公开,主动应对;反应迅速,灵活应变”原则的基础上,树立“三种意识”和“六项机制”,以有效的防范与处置涉检网络舆情。
充分认识防范和疏导网络舆情中出现的问题对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性,从全局着眼,从源头入手;
充分认识关注和引导网络舆情中的“民议”对推动政治民主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
充分认识尊重和沟通网络舆情中的“民意”对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承担起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的责任。
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涉检网络舆情防范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院小组,明确由院政治部具体负责执行涉检网络舆情的防范与处置,由负责开展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应对和评估工作。同时,建立与本地宣传部门、网络监管部门和主流网络媒体的沟通交流制度,以形成工作合力。
由负责对涉及本院的网络舆情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通过实时巡查的方式随时掌握舆情动态,并在发现涉检网络舆情或突发事件后及时进行分析研判与信息上报。
由负责对涉检网络舆情进行汇总、登记和总结,通过跟踪分析和研判,掌握网络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和媒体关注焦点,并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级别和程度,提出处置意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按照涉检网络舆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涉检网络舆情分为特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警机制,做到及早发现舆情危机苗头,及早对可能产生的现实危机的走向、规模进行判断,及早通知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应对危机的准备。
坚持以“主动引导”为主的处置原则,在第一时间将涉检网络舆情上报领导小组后,快速建立起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稳定、顺畅、高效的联动机制,适时、规范地发布权威信息,掌握权威信息发布的主导权,并最大程度地争取传统媒体的支持,积极采用舆论引导的方式应对和化解网络舆情危机。
在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形成书面报告和建议,建立起有效的舆情处置评估机制。同时,还整理出舆情处置的全过程记录,汇总备案,并编写典型案例,形成定期和不定期的内部通报制度,不断提高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的能力。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