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娃茅酒”风波后,宗泽后再一次引发关注。
继“娃茅酒”风波后,宗泽后再一次引发关注。近日,因股权纠纷,宗泽后被强制执行6317.2980万,涉案此次股权纠纷企业是宗泽后控股的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大理宗盛”)。
事件发酵后,大理宗盛官微发布公告称,实质上是一起普通的股权转让纠纷。目前,事件仍在积极协调中。“因企业遭遇重大经营风险而痛苦煎熬,无奈失信的企业家又何止董事长宗泽后一个。”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宗泽后本人,还是公司大理宗盛,均存在多起被执行案件。同时,2022年,大理宗盛存在失信行为,因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时,仍拒不履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3月13日,就多次被执行、以及拒不履行的影响和原因等问题,记者发送邮件至大理宗盛,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复。当日,记者多次致电大理宗盛,电话接通后传来一阵杂音,之后便不再有声音。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记者,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还应当接受刑事处罚。公司层面,可能会在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
此次宗泽后此次被强制执行6317万,关联案件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凯瓴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宗泽后相关股权转让纠纷,执行法院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宗泽后是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股权穿透图显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凯瓴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宗盛智能4.74%股份。记者从企查查上查询到,除了此次股权纠纷外,宗盛智能还存在多条被执行人信息。其中,因涉及与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该公司及宗泽后此前已被强制执行482万余元,并被限制消费。目前,宗泽后累计被执行金额超6799万元。
据了解,宗盛科技是宗泽后在2016年携手娃哈哈成立的,专注于无人零售、智能终端设备,协助传统零售向新零售转型升级。目前,浙江娃哈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宗盛智能15.62%股权,杭州宗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实控人疑似为宗泽后)持有宗盛智能48.43%股权。
事实上,作为浙商大佬宗庆后的弟弟,宗泽后很少在媒体上露面,大家开始关注到他是因为半年前的“娃茅酒”事件。
2022年9月,宗泽后使用“娃哈哈”名义宣传推广“娃茅”酱香白酒。杭州娃茅酒业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了第一篇推文,文内介绍了其在杭州举办的“贵州娃茅酒品鉴会”。
而推文最底下放了一张娃茅酒的宣传海报,从海报上可以看出这款白酒外形与茅台较为相似,而海报上则印着两行字:2016年娃哈哈投资成立宗盛智能,2022年宗盛智能投资成立娃茅酒业。
虽然事后被娃哈哈否认有关,娃哈哈官网发布了一则声明,声明的大致内容是:近日公司发现有企业使用“娃哈哈”名义宣传推广“娃茅”酱香白酒。娃哈哈未参与“娃茅”白酒的生产、销售、推广等任何活动,也未向该产品提供过品牌、企业名称等任何授权。但也是从那个时候,作为“娃茅酒”实控人的宗泽后开始被媒体关注。
娃茅酒业公众号发表声明称,娃茅酒业是由宗盛智能和杭州宗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宗盛”)合资成立的一家企业。本次推出“娃茅酒”酱酒的经营行为与娃哈哈集团无关,且其从未使用“娃哈哈”名义宣传推广“娃茅酒”。
但值得注意的是,企查查显示,杭州娃茅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8日,注册资本32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酒制品生产、食品生产、酒类经营、食品销售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宗盛智能以及杭州宗盛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别为70%、30%。
而宗盛智能的前两大股东分别为杭州宗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娃哈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这两家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分别为宗泽后和宗庆后。
去年3月,宗盛智能“小蓝罐”产品(一款气泡柠檬茶饮料)涉及经销商经济纠纷,娃哈哈也曾就此发声。
2022年3月31日,娃哈哈集团发布声明表示,其曾授权宗盛智能在“小蓝罐”产品上使用娃哈哈商标,该产品由宗盛智能研发,系宗盛智能旗下产品,并由宗盛智能许可中亚创投(杭州)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亚创投)总经销权。
“我司与宗盛智能为两家主体,宗盛智能独立自主经营管理,中亚创投作为宗盛智能的产品总经销商,其经济纠纷与我司无关。”娃哈哈集团在声明中表示。
随后,宗盛智能在其微信公众号上也发布声明称,“小蓝罐”为公司旗下产品,中亚创投为“小蓝罐”总经销商。在合作期内,公司均按照合同履行相关职责,收到的货款均已发货。不存在“收款欠货”行为。“小蓝罐”产品涉及的经销商经济纠纷问题,系总经销商中亚创投内部股东纠纷引发。公司已要求中亚创投尽快厘清自身问题,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及纠纷。
值得一提的是,除多条被执行人信息外,大理宗盛还因不愿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2022年,大理宗盛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祥云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赔偿金88116元,劳动报酬7343元。最终,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
这不是宗泽后第一次成为被执行人。在2022年12月2日,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宗泽后被强制执行超482.2218万元,随后被限制消费。由此计算,宗泽后两次被执行金额超6799万元。
3月10日晚间,大理宗盛官微发布公告称,目前,事件仍在积极协调中。公告同时披露了公司近两年的情况,“数万台近十亿融资租赁设备租金失去消费流水支撑。”大理宗盛感慨道,“因企业遭遇重大经营风险而痛苦煎熬、无奈失信的企业家又何止董事长宗泽后一个。”
记者在网上搜索与宗泽后相关的新闻,可以说是寥寥无几。新闻事件基本就只有这次的“被强制执行”事件和半年前的“娃茅酒”事件。
不过在一个名为浙商大智库的公众号里,有一篇名为《怀揣饮料梦的宗泽后:我是宗庆后的弟弟,但是不一样的创业家》的文章,里面透露了一些关于宗泽后和宗庆后的家庭信息。
从这篇文章中得到的信息是,宗泽后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远赴美国(在美国呆了21年),并在化工领域,一步步做响了自己的口碑。2011年,第一届世界浙商大会召开,浙商回归工程也于那一年启幕,而宗泽后就是响应“浙商回归”号召回国创业的。
回国后宗泽后创立了豪威客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开发全新的气泡水。他一直觉得细分领域是一个企业生存的空间,并表示“只要市场细分化、个性化,做出消费者喜欢的产品,饮料远没做到头。”
与每天早上7点准时开始工作、对企业有着超强使命感的大哥宗庆后不同,宗泽后更“享受生活”,工作之余打打球,散散步,张弛有道。
宗泽后还曾透露自己家中兄弟姐妹的情况,说宗家一共有5个孩子,他是老四。
宗泽后为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的三弟,同时也是娃哈哈创始人之一。在客户群体定位和产品开发中,都能看见宗泽后的身影。
1989年,宗泽后研发出娃哈哈果奶;1991年,参与主持娃哈哈兼并杭州罐头厂;之后远赴美国,卖娃哈哈罐头食品。
同哥哥宗庆后一样,宗泽后也有一个饮料梦想。宗泽后曾对外表示,自己和哥哥不一样。“做饮料也要设立高门槛”、“未来我的企业一定是走向市场的”。
2012年,浙江豪威克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成立,宗泽后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2016年,看中自动售货机这块蛋糕,宗泽后联手娃哈哈,成立大理宗盛,迅速搭建起自动售货的生态链。
天眼查显示,大理宗盛的董事长、董事分别为宗泽后、宗庆后。股权结构上,大理宗盛的第一、二大股东分别为杭州宗诚投资、浙江娃哈哈创业投资。其中,杭州宗诚投资大股东为宗泽后,持股比例超60%。浙江娃哈哈创业投资则由宗庆后绝对控股。也就是说,宗氏兄弟对大理宗盛的持股比例合计达64.05%,拥有绝对控制权。
尽管“牵手”娃哈哈,事实上,直到去年,大理宗盛才因娃茅酒的研发而出圈。
关于弟弟宗泽后“被法院强制执行6317万”事件,3月11日,娃哈哈方面向记者回应称:宗庆后已于2022年3月向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职务的申请,已在催促宗盛推进相关法律流程。
但宗庆后在大理宗盛的股权比例是否会发生变动?该员工未给出回应。
如果宗庆后仍为大理宗盛的第二大股东,是否会受到影响?
付建表示,“若股权被冻结,可能会对其他股东的权益造成影响。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二股东为案件被执行人的,如果股东符合特定情形,且经过法定程序后,则可追加二股东为在其认缴资金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