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上半年医健政策汇总,释放出哪些信号
导读2023年上半年国家级医健政策可分为成果总结、年度工作要点、标准更新、医疗质量控制、医保基金监管、医疗体系建设和三年行动计划7个维度。
2023年上半年,国家层面发布了数十项医疗健康领域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其中既有过往成果的总结,也有未来工作要点规划,有以往文件的修订更新,也有新增政策制度。
CDSreport发现,2023年医疗领域中的政策聚焦医疗质量提升和医保基金监管,均将信息化技术做为重要支撑:在各类评审/考核中强调信息化水平的重要性,质量提升和医保基金监管方式中鼓励使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数据分析,年度工作要点和三年行动计划中也将信息化技术作为实现目标的支撑。
CDSreport通过梳理,将2023年上半年国家级医健政策分为成果总结、年度工作要点、标准更新、医疗质量控制、医保基金监管、医疗体系建设和三年行动计划7个维度,并摘取了各项政策中的部分要点进行汇总。
01 成果总结
“国考”、等级评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互联互通测评
1.《2021-2022年度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情况》
参评的2116家县医院,2022年度达到基本标准合格及以上的有1856家,达到推荐标准合格及以上的有964家,较2021年度分别增加19家和75家。县级医院运营模式开始向精细化转变,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2022年度,已开展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评价的县医院占比为93.24%,较2020年度增长8.46个百分点,参评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平均达3.21级;87.28%的医院达到电子病历三级及以上水平,较2020年度增加9.38个百分点。
2. 《2021年度全国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分析情况》
2021年,二级公立医院诊疗支撑能力持续提升,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稳中有进。2021年,全国88.40%的二级公立医院参加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平均级别达到2.60级,较2020年略有提高。其中,60.36%的二级公立医院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达到3级及以上,0.3%的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5级,主要集中在山东、上海等省份。
3.《2022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
2022年,206个统筹地区实现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实际付费。实际付费地区中,按DRG/DIP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达到52%,病种覆盖范围达到78%,按DRG/DIP付费的医保基金支出占统筹地区内医保基金住院支出比例达到77%。
4. 《2022年度医保基金飞检情况公告》
2022年全国医保飞检组共共组织24个飞检组,赴全国23个省份,抽查了48家定点医疗机构,共追回医保基金7.2亿;31省开展省级飞检工作,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2756家,追回19.8亿元。其中,抽查的48家医院均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问题。
5. 2021年度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结果(第二批)
参加第二批测评的17个区域和66家医院中,共有6个区域、19家医院获评五级乙等,8个区域、36家医院获评四级甲等,2个区域、9家医院获评四级乙等。在惠每科技助力的医院中,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聊城市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等8家医院的测评结果为五级乙等,占总数的42%。
02 工作要点
2023年健康中国、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等工作要点
1. 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扎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加强常态化分级分层分流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建强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深入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全面完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布局,有序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2.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各省市的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药品和耗材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县医院升级等被频繁提及。
3.《健康中国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
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政策文件、推进重点工作等四大方面部署了52项工作,其中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参与或负责的有30项。2023年健康中国行动再次强调保护妇幼健康,加快推动科技创新,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相关疾病早防、早筛、早诊、早治中的应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等。
4.《2023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
在最新的10大改进目标中,有8项来源于2022年目标,新增“降低住院患者围手术期死亡率”、“提高四级手术术前多学科讨论完成率”2个目标,调出的2项目标将作为各专业质控工作改进目标继续推进。同时发布的2023年各专业质控工作改进目标,共覆盖40个专业的45个目标,与2022年相比,在数量上增加了4个专业、5个目标,首度纳入罕见病专业的“提高罕见病的规范诊断和治疗率”。
5. 《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
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研究制定推动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医疗、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加快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发展数字健康,规范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发展。
6. 《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中央财政对地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按规定给予补助,支持的重点和范围主要聚焦“着力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等三个方面。申报的项目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公开择优确定,每个项目中央财政补助5亿元(其中10%的资金专门作为绩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为三年。
03 标准更新
绩效考核、等级评审、质控规则
1. 《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3版)》
本次修订内容包括两方面:补充及更新相关工作要求,将最新规范性文件作为指标统计依据,如加入《“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指标内涵两部分,包括进一步细化、修订指标说明,更新或增加指标脚注。
2. 各地陆续修订发布2023版三级医院评审细则
随着国家2023版三级医院评审细则的出台,各地也相继修订了评审实施细则。四川、福建都将“国考”成绩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四川要求参加评审前连续两年“国考”成绩未达到B级”则无法通过评审,福建要求“评审周期内最近一次考核等级未达到B级及以上的”无法通过评审。此外,电子病历达4级以上也成了四川、福建、安徽、湖南等地的“前置要求”。
3. 《国家血液病医学中心设置标准》和《国家血液病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
国家血液病医学中心应具备各类疑难危重血液系统疾病的综合诊疗能力,近5年,累计收治病例覆盖疑难危重病种清单90%以上,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覆盖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所有血液疾病临床路径。
国家血液病区域医疗中心应当具有丰富的血液系统疾病诊疗经验,近5年累计收治病例覆盖疑难危重病种清单80%以上。在信息化建设上,国家血液病医学中心和国家血液病区域医疗中心均要求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五级,信息平台建设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
04 医保基金监管
飞检、常态化监管、“两库”建设
1. 《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
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启动飞行检查:(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的;(二)举报线索反映医疗保障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三)医疗保障智能监控或者大数据筛查提示医疗保障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四)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五)其他需要开展飞行检查的情形。
2. 《2023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国家医保局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全国范围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此次工作更加聚焦整治重点,更加强化部门协同,更加重视大数据监管。
3. 《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
推进智能监控常态化,加快医保基金智能监控知识库、规则库建设和应用,加强动态维护升级,不断提升智能监控效能。多项监管措施常态化,包括推进飞行检查、专项整治、日常监管、智能监控、社会监督5个方面。
4.《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知识库、规则库框架体系(1.0版)》
知识库是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所需知识和依据的集合,包括政策类、管理类、医疗类三类知识目录,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医药学知识、管理规范等内容。规则库是基于知识库判断监管对象相关行为合法合规合理性的逻辑、参数指标、参考阈值以及判断等级等的集合,包括79条规则,政策类30条、管理类28条、医疗类21条。
05 医疗质量控制
质控中心设置、各专业质控指标和试点方案
1.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对医疗服务、养老服务、人工智能应用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明确要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逐步扩大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服务品质提升工程”中提出,推行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自动语音识别调查等方式,开展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定期发布监测评价结果。
2. 《肿瘤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3年版)》
首批选取了10个病种的114条指标,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相关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相关指标信息的上报工作。各病种质控指标数量均≥10条,其中肺癌的质控指标数量最多(13条)。此外,各病种均纳入了“首次治疗前临床 TNM 分期诊断率” “首次治疗前临床 TNM 分期检查评估策略符合率”这2条质控指标(宫颈癌为“FIGO分期”)。
3. 《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2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首批规划设置的质控中心,包括临床、医技、管理3大类6个领域60个具体方向,并对国家级质控中心建立年度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按照4年一个管理周期进行动态管理,管理周期内发生2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立即解除挂靠关系。质控中心同一专业领域和工作方向原则上只设定一个本级质控中心,应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质控工作。
4. 国家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其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
国家卫健委医政司结合既往工作情况和2022年度国家级质控中心考核评估情况,对已成立的部分国家级质控中心的名称和质控工作范围进行了调整,并重新确定了各国家级质控中心和相应专家委员会名单。公布的名单包括40个国家级质控中心,其中临床类质控中心30个,医技类7个,管理类3个。
5. 《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2023年1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定数量的医院开展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工作,鼓励试点医院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全院疼痛综合管理智慧化建设。2023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研究确定了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医院名单。
6.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加速康复外科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鼓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有关医院参考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并与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质控、考核评价等工作结合,建立健全工作效果评估、反馈、改进机制。《加速康复外科相关工作评价指标》设置了“工作开展”和“质量效果”两大考察维度:工作开展指标从开展ERAS的医疗机构数量、病种数量、临床路径数量和病例数等,考察ERAS相关工作的开展范围;质量效果指标则从ERAS相关工作的“实施”、“效果”和“结果”三个方面,细分为“围手术期管理指标”、“效率指标”和“质量安全指标”,共计16项指标。
06 医疗体系建设
基层医疗、分院区、城市医疗团体、中医药
1.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
加快推进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到2025年统筹建成县域卫生健康综合信息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构建乡村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推广远程会诊、预约转诊、互联网复诊、远程检查,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配置应用。
2.《关于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的通知》
县级中医医院是县办中医医疗机构的主体,占全国政府办中医医院的80%。不得在医联体等各类建设过程中,变相地取消、合并中医医院,改变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规范开展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电子病历应用能力;加强中医医共体数字化建设,推进智慧中医医院和互联网中医医院建设。
3.《委属(管)医院分院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文件对委属(管)医院分院区建设提出了三条“限制”。明确原则上,到2025年末,除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及承担北京医疗卫生非首都功能疏解等任务的项目单位,委属(管)医院不得跨省建设分园区,拟开设分院区的医院应无长期负债。同时,再次强调分院区建设重点在于提升区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4.《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2023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决定在全国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在每个省份选择2-3个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科学合理网格化布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推动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23年6月8日,六部委确定了81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城市。
5.《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
《意见》从5个方面部署了26条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方式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转向更加注重系统连续、管理手段转向更加注重科学化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全员参与、覆盖临床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服务质量数据系统评估、反馈和激励机制。
6. 《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十四五”规划》
《规划》明确,到2025年末,建立健全紧急医学救援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现场紧急医学救援处置能力和收治能力。《规划》提出3项任务:一是完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构建紧急医学救援核心支撑;二是完善紧急医学救援队伍类别,提升队伍实战能力,形成紧急医学救援现场中坚力量;三是推进基层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设,组成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基层抓手。
7.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实现中医药数字便民和综合统计体系建设,实现公立中医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国家要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07 三年行动计划
护理服务、患者就医体验、医疗质量提升
1. 《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力争用3年时间,开展以“强基础、提质量、促发展”为主题的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行动计划强调,医疗机构要通过智慧医院、智慧病房、电子病历信息化的建设,加强护理信息化发展,充分应用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进优化护理服务流程,提高护理工作效率,减轻临床一线护士工作负荷。
2. 《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方案(2023-2025年)》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于2023-2025年在全国实施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并在2025年底之前开展活动效果评估。主题活动围绕看病就医全流程提出6个方面共20条具体举措和27项评估指标,将“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作为改善贯穿医疗服务全程的基础性、支撑性工作。主题活动提出要加大智慧医院建设力度,积极探索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并为临床诊疗服务提供高质量辅助,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3. 《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决定联合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从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等维度提出了28项具体措施和5个专项行动。
行动计划要求强化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提高过程质量,并根据《各省行动效果监测指标体系》进行工作总结。该指标体系从工作落实、质量安全目标改进情况、急诊和日间医疗质量、医疗行为质量、结果质量、病历质量五个方面,列出了40项监测指标。
【责任编辑: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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